浅谈先贤苌弘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文化的影响及意义
2022-11-21 13:04 访问量:2968次

作者:苌群艺

法律思想文化是历史经验的积淀,是当世时代的创造,是社会经济基础的重要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又反作用于其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受政治制度影响,又影响政治制度的稳定与发展。古代法律思想文化随着政权统治的需要而产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演进、随着法律规则的出现而形成,与人类跨入文明社会门坎同步。众所周知,人类跨入文明社会是从奴隶社会演变到封建社会开始的,就是我国古代的春秋战国时期也即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更精准地说是春秋时期即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苌弘就处于这个伟大时期。苌弘,又名苌叔(?~公元前492年),古代先贤,历任周灵、景、悼、敬王四朝大夫,我国古代著名学者、政治家、教育家、史官、音乐大师、天文学家。苌弘有卓越的政治才能、博大精深的道德修养,还在礼仪、音乐、历史、天文、军事、法律等方面有高深的造诣,处理军国大事谋断准确、调处纷争有理有据。其事迹见于《春秋左传》《国语》《礼记》《庄子》《史记》等20多种史志、史籍、史料记载。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文化源远流长,自夏代步入阶级社会以后,中国法律思想文化就在以往氏族部落原始习俗文化的基础上开始生长发育。经历夏、商而至西周,中国法律思想文化传统的基本格局和特点初步成型,春秋战国时代形成了独特的精神品格和文化特征,两汉时期正式确立了儒家的官方意识形态地位,自此再无大的变化。苌弘所处的东周末期也即春秋时期是古代知识分子活跃奔放的伟大时代,法律思想文化争鸣盛宴光耀历史。苌弘是当时的著名智者、贤者并有相当圣人之所察的思想、道德、认识水准,年龄稍长于孔子、老子且有过交集交往,明显早于孟子、荀子、庄子、墨子、韩非子等各学派代表人物且深受景仰尊敬,被后世尊为先贤,是“百家争鸣”局面的先行者、引领者、开创者、奠基者。可以说,先贤苌弘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文化有相当大的影响。

笔者结合省、市、县、乡工作学习、思考、感悟和政府、组织、政法、纪检工作实践,透过纷繁复杂的历史,梳理、整理、推理史志、史籍、史料等,围绕苌弘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文化的影响浅谈一下看法。

一、苌弘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文化发展演进中是先行者、传播者、引领者

(一)中国古代各个时期法律思想文化各有特征和而不同。中国各个时期的法律思想文化是不同的,有其独特的精神品格和文化特征。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文化是与政治经济发展同步前进的。《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夏商时期生产力低下,法律是以神权法思想为指导的。夏商奴隶主贵族把原始的宗教迷信加工改造为“君权神授”和“代天行罚”说,利用神权法思想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商朝统治者也极力宣扬天命迷信的神权思想。《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诗经·商颂·长发》说:“帝立子生商。”西周时期,统治集团一方面继承夏商“受命于天”“代天行罚”的政治法律思想;一方面鉴于商朝覆灭的历史教训,强调“以德配天”“敬天保民”作为天命的补充。后来,西周统治者提出“明德慎罚”“刑兹无赦”的法律思想,即章明德治、慎用刑罚。这是古代法律思想文化的一个起点,对后世影响很大。

(二)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文化史的重要源头。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大分化、大变革时期,史称礼坏乐崩,权力下移,诸侯、大夫异政。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的政治家、学者、知识分子纷纷发表政见,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自此史料明显多于前代,留下的记载和己知著述表述的主张较为系统,成为法律思想史的重要源头,史称“百家”主要指儒、墨、道、法四家,其他的可以视为这四家的支流。苌弘所处的东周时期也即春秋时期虽然社会分化、政局不稳,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伟大时代。他们负笈而行,周游列国,天马行空,活跃奔放,要用自己的法律思想文化去说服全世界。诸子百家,每一流派都是一股清泉,喷涌而出,清泉汇集之处,是大海,激荡澎湃。遥想当年,名师辈出,圣贤云集,共襄盛誉,谈经论道,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驰骋神州,纵横天下,启迪智慧,开悟众生,领一代风气之先,奠千年学问之基。

(三)苌弘博学多才见多识广坚持学术研究和法律思想文化传播。古代政治家中有许多“通才”,不仅有卓越的政治才能,而且在学识上有博大精深的修养。苌弘就是这样的人,在同政治有密切关系的音乐、礼仪及历史知识方面都有高深的修养,学识渊博,人称智多星,其言论散见《左传》《国语》《孔丛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等。苌弘是一位博学多才见多识广的社会贤达,由学入仕,以文辅政,坚持学术研究和法律思想文化传播,最为人称道的盛事和在学术方面的造诣主要体现在孔子“访弘问乐”上。苌弘早期致学,坚持学术研究和法律思想文化研究;后期入仕,致力于东周的富强统一,终生不渝,深受后世敬仰。苌弘有幸分别在蜀地、洛邑两大文化中心长期生活,接触那些珍贵典籍,有可能成长为开派思想家。孔子、墨子、老子仅分别依托鲁国、宋国、楚国文化中心的一些典籍,终成儒、墨、道三大学派的创始人。如果苌弘不从政而走学术之路,成为一个大学派的创始人是可能的。他虽然也位列大家之中,有《苌弘》十五篇、《乐经》《苌膳斋》传世,可惜其著作在两汉后就湮灭失传了,后人很难窥见苌弘法律思想文化全貌。

二、苌弘对先秦百家代表人物及其法律思想文化有相当大的影响

古代法律思想文化主要表现于统治阶级代表人物的著述、言论,体现于统治阶级的政策和法律之中,更体现在实际的当政治国者在组织开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中所贯穿实施的思想意图,当政治国者往往是先贤学者的代表人物具体当政或辅助之。在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各学派的代表人物中,大多数都有做过各地各级官吏的“干部履历”,有“当政治国”的抱负与理想,有一些初步的工作探索与实践。在一定层面上可以理解为古代法律思想文化其实是其代表人物的“工作总结”“实践思考”“学习体会”。只不过有的著述较丰较深,有的留下片言只语,有的只有零星记载,有的仅是实干而无记录,只能通过其事其意来揣摩提炼总结。

目前,根据各种文献资料所知,苌弘虽生年无考但卒年己知(?~公元前492年,有传说活了90岁),他年龄稍大于孔子(公元前551年~479年)、老子(约公元前571年~471年)等圣贤,明显早于孟子(公元前385年~304年?或公元前372年~289年?)、荀子(约公元前313年~238年)、庄子(公元前369年~286年)、墨子(公元前468年~376年?或公元前479年~381年?)、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年~233年)等各家学派代表人物。苌弘所处时代明显处于春秋时期法律思想文化学术“百家争鸣”的源头时段,明显领先于儒、墨、道、法等四家典型学派形成时段。《大戴礼记》等典籍显示孔子曾向苌弘、老子请教,说明苌弘与儒家孔子、道家老子有交集交往,且是以师长身份授教。《庄子·外篇·胠箧》载:“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苌弘胣、子胥靡。故四子之贤,而身不免乎戮。”“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化为碧。”庄子对苌弘的事迹是非常了解的,作为后学之辈非常敬仰尊敬,对苌弘的人格评价很高,把苌弘与关龙逢、比干、伍子胥相提并论称之为“四子之贤”,把苌弘的伟大精神和忠诚形象立于后世,影响深远。由上可知,苌弘与相关学派领军人物有过交集交往,也可能苌弘以学术前辈师长的身份与有关学派代表人物作过交流研讨。这也可以说明苌弘对古代法律思想文化是有相当大影响的,主要体现在对儒、墨、道、法家思想的影响。

(一)苌弘对儒家思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乐以发和。儒家创始人是孔丘,世称孔子,代表人物有孟轲,是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影响最大、最久、最强的学派,也是中国历史文化中占主流主导地位的学派。儒家学派建立在西周礼法基础上,以崇古尊君为中心思想。儒家在先秦时和诸子地位平等,在秦始皇时因“焚书坑儒”受到重创,在汉代时由于宗经而尊儒。儒家的法律思想文化主要体现在孔子的代表作《论语》,贯穿其中的是以“仁”为核心,以复礼为目的的思想体系。他主张“礼制”“德治”和“人治”,建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等级秩序。孟轲是仅次于孔子的儒家代表人物,代表作主要有《孟子》,发展了孔子的“仁”为核心的“德治”理论,明确提出“仁政”“仁者无敌”“以德行仁者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也主张“人治”,在先秦思想家中首先提出“贤人政治”,即“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不贤者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苌弘对儒家思想的影响最典型的是对孔子的直接影响,也突出体现在历史上有名的“孔子访弘问乐”上。据记载,孔子在“入周学礼”期间,专程向苌弘请教和探讨音乐和天文知识。《大戴礼记》、孔子九世孙孔鲋《孔丛子》、韩愈《师说》、曹学《蜀中名胜记》等书都有记载。公元前518年,孔子问礼于老聃、访乐于苌弘,学习音乐理论、天文知识,深入探讨音乐韵律、曲式结构,充分估价音乐在政治、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苌弘让乐工演习《大武》乐章6场,请孔子指教。演出时,一开始鼓槌山响,快慢高低,轻重抑扬。孔子莫名其妙,苌弘自言自语,巧施点拨,在音乐、表演、颂歌、旁白启迪下,孔子听得酣畅淋漓,感悟到了西周的强大和武王的英明。苌弘总结乐理与国家兴衰的关系,津津有味。随后,孔子与苌弘围绕《韶乐》《武乐》和更为广泛的话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交流探讨。后来,孔子为更好地理解苌弘乐理知识,前往齐国聆听了韶乐的演奏,乐得手舞足蹈、如醉如痴,“三月不知肉味”。孔子与苌弘的会晤,史称“访弘问乐”,对孔子删《乐经》、著《春秋》帮助很大。苌弘与孔子才相重、心相知、情相联,成就了千古佳话。苌弘曾说过:仲尼言必称先王,廉洁谦让,见多识广,记忆力强,大概是圣人又产生了。后来,宾牟贾论述商音,孔子点头嘉许:我听苌弘讲过,和你说的一致。

由于苌弘推祟原始社会的禅让制,认定《韶乐》无可挑剔;他维护奴隶主周天子的统治,又稍嫌暴力革命要流血,不免对《武乐》略有微词,这是苌弘的时代局限性和阶级偏见,并导致“乐以发和”思想,主张温柔敦厚,希望和平、协调,反对狂躁激进。“乐”在古代律法治国中确实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古代圣贤一切道法自然、承接天命,“乐”也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一种天地之气。孔子六艺(礼、乐、书、诗、易、春秋)中“乐以发和”思想即源于苌弘的乐学理论。这种保守哲学、中和理论成为儒家思想渊源之一,影响了中国历史几千年。

(二)苌弘对墨家思想影响主要体现在兼爱相利。墨家思想的创始人为墨翟,世称墨子,是最早对儒家学说提出不同见解的人。据《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新语·思务》《淮南子·泰族训》《淮南子·要略》,可知墨子是从儒家分出来的。但墨子对儒家学说进行了批判和改造,从而树立起自己的一面旗帜,在战国时成为引人注目的“显学”。“世之显学,儒墨也”(《韩非·显学篇》)。而经过汉代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墨学由显学逐渐变为绝学。墨家的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墨子的著作《墨子》《尚贤》《兼爱》《非攻》中,提出人与人之间要“兼相爱,交相利”,“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墨家法律思想正是服务这一理想,核心可以理解为“博爱与和平”。

苌弘一生以德立身,以仁育人,忠勇报国,像一个苦行僧一样为周王朝的复兴殚精竭虑,无条件为周王分忧,尽忠尽智地治国理政,全心全意地为百姓着想,在“革命尚未成功”之际“自觉坚持努力”。据《左传》《国语》《史记》《天官书》《封禅书》相关记载梳理:在公元前520年周景王驾崩后、悼王继位不久又病死后,苌弘等人拥立姬丐为敬王,与争权自立的王子朝继续争战近20年。在整个斗争过程中,苌弘为复国竭忠尽智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公元前516年,苌弘等人拥戴周敬王终于复位。苌弘夙夜筹划,修整纲纪,意欲重振朝威。公元前510年,苌弘为了复兴保护周王室并让更多的人受益,经征得刘文公同意,决定奠都成周。《国语·周语下》比较明确地记载了筑城的工地总指挥是苌弘。苌弘对振兴周王室、保护周朝百姓的愿望强烈,希望把京城修建得更坚固,对工期抓得很紧,对工程质量要求很严,为此得罪了不少人。苌弘克服一切困难,全力筑城,成周城于公元前509年竣工。苌弘主持兴建成周城这一重大政治活动的出发点是更好地保护复兴周王室、保护周朝百姓、让更多的人受益,这是一种“兼爱”“相利”的思想在主导,通过“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从而使“成周城之人皆相爱”,进而“周王朝之人皆相爱”,更达到“天下之人皆相爱”,这是典型的墨家思想的源泉。而且墨家认为的治理国家必须有法且要公正执法,在苌弘主持兴建成周城的过程中都有体现,完成成周筑城总设计、筑城费用和人力概算是当政治国的具体方法,对工程质量要求高是当政治国过程中的公正执法。可以说,苌弘的这些所作所为提前揭示阐释了墨家思想,这对墨家的影响是直接且深远的。

(三)苌弘对道家思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道法自然。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老聃和庄周,世称老子和庄子,现存有《老子》《庄子》。老子思想源流脉络不很清晰,古文献缺乏,主要从传世的《道德经》和庄子等人的文献中研究。老子死后,道家主要沿两条路线发展,一条是“无为主义”的政治学,一条是“任自然”的人生哲学。道家思想在古代占据了极重要的地位。道家的法律思想主要有:老子的“道法自然”,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治理国家以自然为法,主张无为而治。他们既反对儒家的“利”,也反对法家的“法”,主张无为而治。老子著述“治大国若烹小鲜”,意思是说治理大国要像烹调小鱼那样小心,不要折腾百姓。越折腾百姓,国家越难安宁。道家学派的中心思想是:清静,不要作为,任凭事物自然发展。主张不要进取,只要耐心,不作为就是有作为,自然演进就是纳入规律。这种思想对战国之后的统治者尤其是意欲复兴王朝或初建王朝的当政治国者有相当的影响。

苌弘年轻时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价值和政治抱负,从偏远的古蜀地,以偏重文事方面的士身份进入王城洛邑政治圈。先是在王室大臣刘氏麾下做事,通过刘献公为周天子出谋划策,帮助周灵王谋划中兴统一大业。周景王时,苌弘参谋迁都辅佐兴邦有功,被封为大夫。后来常年追随支持周敬王,对巩固王位、壮大王室起到决定性作用。记载苌弘事迹较早且详细的史籍是《左传》,该书记载苌弘事迹达8次之多,主要还是苌弘劝导周王要顺应时势不可逆潮流而动。据《左传》《国语》《史记》《天官书》《封禅书》相关记载梳理:公元前531年,苌弘与周景王论断时事,景王问苌弘:“今兹诸侯,何实吉,何实凶。”对曰:“蔡凶”“冬十一月楚子灭蔡。”翻译意思是蔡国会被楚国灭掉,后来历史果然如此。公元前524年,“春王二月乙犯,周毛得杀毛伯过而伐之,苌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济,侈于王都。不亡,何待!”苌弘对这个事件的评论是很准确的,8年后的公元前516年,毛得就失败而逃亡到楚国去了。公元前518年春,刘子谓苌弘曰:“甘氏又往矣!”对曰:“何害,同德度义。《尚书·大誓》言: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余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此周所以兴也。君其务德,无患无人。”苌弘用纣的人数虽多,但离心离德,而周武王只有10个能干的臣子,却能同心同德,终于战胜纣王而夺得天下的历史事实,来鼓励刘文公,再次坚定刘文公的信心与决心,终于获得胜利。以上记载表明,苌弘有丰富的文史知识,有敏锐的洞察能力,有卓越的政治才能,熟知历史兴亡规律,能够见微知著,从容顺应形势,遇事镇定,因势利导,是明显的“道法自然”“治大国若烹小鲜”,不跟对手做盲目的竞争,最好使对方在一定的条件下自行崩溃,在不折腾中取得了胜利。苌弘上述所言所行是典型的道家思想和做事手法的根源。苌弘对道家的影响显而易见。

(四)苌弘对法家思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君主宗权。法家思想的先驱是春秋的管仲,战国初的李悝、吴起,中期的商鞅、慎到、申不害,战国末的韩非子、李斯都是不同时期的代表人物。法家思想是一种统御术,认为只有君主严厉实行法治,以刑去刑,才能发挥国家的功能,完成秩序与和平。中国人的重刑传统使得整个封建社会法律所采用的刑罚普遍较严厉。法家的法律思想可以概括为:主张“以法治国”,著述主要有《韩非子》《商君书》《申子》《慎子》的残篇佚文。法家视法为国家制定的、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法者,国之权衡也”“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斗斛也、角量也”。法的作用是“定分止争”“兴功惧暴”。法律适用应是平等的,所谓“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一断于法。统治者若“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指以法治国,则治理国家是很容易的。法家认为“法与时转则治,法与时宜则有功”“时移而法不易则乱”。这种历史观为法的创新和发展提出了新理论。法家思想的核心是: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威,法律是帮助君主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

据《左传》《国语》《史记》《天官书》《封禅书》相关记载梳理:公元前509年,经过苌弘的积极协调指挥,成周城竣工。苌弘因有卓越贡献,荣升内史大夫,掌管爵、禄、废、置、杀、生、予、夺八大特权,负责编写著作简册,辅佐国君,策命诸侯、卿、大夫,记录和发布国王的命令,并负责收藏四方文献。苌弘辅佐敬王直至冤逝,始终顾全大局,团结诸侯于周天子麾下,减少战乱,挽回危局。公元前506年,苌弘精心策划,联合晋、齐等10余个诸侯国在召陵会盟,商议讨伐楚国。公元前505年春,王子朝在楚国被杀,彻底解决了王子朝余党的问题。同时,苌弘在王室内部整顿纪纲励精图治。诸侯定期朝贡是王室的重要经济来源。周敬王时,各诸侯国几乎不再向天子朝贡,周王室衰微到经济上不能养活众官和有技艺的百工。当时,周天子是“天下宗主”这块招牌还没有倒,这对于诸侯国的强宗权臣在内外兼并争斗中还有利用价值。公开反对周天子,还是华夏诸侯权臣所不敢为。苌弘正是看准了这一点,在他执政的几十年间,殚精竭虑,使尽浑身解数,想力挽狂澜振兴王室,企盼尊奉周天子一统华夏。

古代中国的基本政体形态是君主专制,统治者处于政治结构的金字塔顶峰,维护统治者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是中国古代社会一切法律制度的基本目的之一。不仅如此,在法律与王权之间,法律成为王权的附庸而丧失独立存在的地位,法律的至高无上性被王权的绝对神圣所代替。苌弘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历周朝灵景悼敬四王,辅助刘文公、刘桓公,一直尊奉周王朝为中央政府,一直尊奉周天子为天下正统,一直扶持周朝宗室当政治国。尤其是到后期,有人们对自然力的畏惧和对先辈长者的尊崇之意使然,有苌弘具有特别高的威望使然,形成苌弘在当政治国和法律制定实施时享有绝对的权力,甚至于“一言而为万世法”。《尚书·盘庚》说:“听余一人之作猷。”“唯余一人之有佚罚。”在苌弘的潜意识里,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威,用尽平生所学、用尽各种方法要帮助君主治理国家,调整规范周王朝治理秩序,实现天下大同、百姓幸福、社会和平,更借此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人生价值。这是典型的法家思维模式,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其实,苌弘是可悲的,周王朝并不是苌弘在当政治国,苌弘只是周王朝当政治国的一个工具。这是信奉法家法律思想的知识分子的悲哀。究其原因,在于苌弘同中国古代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一样要食人间烟火。君王摆下了盛宴,有“颜如玉”“黄金屋”“千盅粟”,

他怎可拒绝?自然就会有“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忠心和心理,这是古代知识分子依附君王的主要原因所在。

三、苌弘法律思想承前启后衍生演变各派法律思想异同相处并行传承

华夏文明肇始于伏羲,兴盛于黄帝,那时的文化,勉强说,是一种巫史的文化,产生了易的思想,由此衍生出的,还有阴阳术、神仙术等。礼、乐的思想,最初也是产生于对祖先、天地、鬼神的祭祀。苌弘本是东周阴阳家,通晓天地之气、日月之行、风雨之变、历律之数、谶纬之学,是中国南派天文学巴蜀代表人物。苌弘在学术方面的一大建树是领军参加南派天文学家的研究,并最终形成春秋时代“岁星纪年法”。在漫长的观察实践中,他们测知木星12年围绕太阳公转1周,这与用现代科学方法测出的11.86年的真实值已很接近。苌弘明了天体运行规律,凭借自然现象解释社会问题,依靠五行相生相克,借助鬼神的威力治理国家,用谶纬术预言人间祸福,做了许多有益的事。由于苌弘对天道和历史有深入地研究,所以他的论断非常准确。可以说,苌弘法律思想承接吸收了夏商时期的文明成果,提炼诠释了春秋时期的思想火花,开启加速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智慧碰撞,处于从神巫文化的混沌阶段向思想智慧的开窍阶段的转化过渡时期。苌弘在思想文化层面、法律实施层面上开启时代思想之先,催生衍生出了一些学术流派,也助力滋生滋润了儒墨道法各家,并最后演变成各派法律思想异同相处并行传承至今。史实也是如此,春秋时期,诸子百家对混沌的古文化凿开了七窍,从各自的角度进行了突破。如:孔子继承了周礼,发展了苌弘的思想,并用仁的思想予以阐发传播;老子像苌弘一样参阅了大量周王室古籍《伊尹》《太公》《辛甲》《鬻子》,阐述了道的思想等。

苌弘所引领的春秋战国时期各学派著述中皆有哲理,这也是古代法律思想文化的智慧结晶,更是传承2500多年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至今仍充满正能量。作为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重要源头,春秋战国各家的法律思想有许多不同之处,如:“德治”“人治”与“法治”对立,“人治”“法治”与“无为而治”对立等。但不可忽略的是各家法律思想有不少共同之处,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它们都是社会大变革时代为治理好国家寻觅出路,提出和阐明自己的治国方略。二是各家所立足的社会文化背景均为农业自然经济,宗法制度影响巨大,都希望由贤人、能人进行统治,从不同角度维系宗法制度。三是虽然反映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利益,但实现社会安定是共同要求,安民或为民的思想在所提治国方略中占主导或重要地位。四是在持续“争鸣”过程中,各家思想都有所发展,并互相吸收,政治上影响大的儒法两家更是如此。荀况“隆礼重法”的主张和吕不韦《吕氏春秋》的内容就是明证。五是有的学者著述中的法律思想有对立又有会通,在统治者那里却能得到统一。统治者多是实用主义者,他们可能受某一派影响多一些,但从不会拒绝对实现统治有利的主张。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文化是以儒家学说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而儒家法律思想学说受苌弘影响色彩明显,其对古代法律思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等。

古往今来,东方和西方,人们都在对社会治理之道进行不懈探索,都不约而同地运用了法律这种手段。从“天下之事,一断于法”的法律思想,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司法理念,从春秋时子产铸刑鼎首次公布法律,到汉唐以来历代相沿的成文法典……古老中国漫长的法制演进,蕴含着丰富的法律智慧。领袖伟人早就指出,要注重研究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通过研究解读阐释苌弘对古代法律思想文化的影响,进而研究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文化,揭示其特征,知晓其内容,汲取其精华,弘扬正能量,有助于我们从历史中回望现实。苌弘英名留传于世2500多年,历代文人在文学作品中表达了对苌弘的同情与崇敬。全国各地的苌姓后人皆尊苌弘为远祖、先祖,苌姓后人身上明显彰显着源自苌弘精神的独特禀赋特质。全国各地与苌弘相关的研究小荷才露尖尖角。了解苌弘事迹,发扬苌弘精神,是要传承灿烂文化、汲取法律思想、构筑精神高地,是要激发人民群众爱国爱乡爱家热情,在共筑中国梦的伟大征途中砥砺奋进、高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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