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1名水漆工在高空作业时坠亡
2023-07-29 10:55:13 访问量:

\李红 李娜

举报人向本社反映,2023年4月28日贵辖区内晨阳水漆有限公司在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死者何34岁,家住保定市徐水区崔庄镇郑庄村。何“保定建新彩钢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事发当日被公司安排前往晨阳水漆有限公司进行施工作业时不幸高空坠落身亡。

请问,上述事故是否属实?如属实,事故责任人是否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就以上问题,本社记者书面采访了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单位截至发稿日,没有得到回应。

安全无小事,不能藏问题。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会导致事故信息的不能或传递中断,应对的决策及行动的迟滞贻误,并可能造成事故危害后果的扩大或失控,也严重破坏了法律法规的公正性、权威性,历来是安全生产领域推进依法治理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之一。因此,国家法律规定: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敬畏制度就是敬畏生命,严肃查处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是为了让所有安全生产相关的企业主体,有更自觉地安全意识,更完善的预防机制。有的人片面地认为,事故不可把握,防不胜防。无数的事实证明,事故是可以预防的。

长期以来,人们对各种生产事故的预防,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和经验,比如,在对人的要求上,强调要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重要岗位要持证上岗;对设备使用上,强调要按规程使用,严禁违章操作,带故障操作;在环境要求上,对各种场所安全生产都有明确的要求,对各种施工建设项目也都有明确的规范等。掌握了这些特点,就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于未然。根据已知事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也是预防事故的好办法。

瞒报迟报漏报的行为,其实就是“麻痹大意”“怕麻烦”等侥幸心理在作祟,企业要在“亡羊补牢”的同时,冷静地分析形势,主动上报伤亡,以避免更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避免对受害人家属产生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