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开始申报
时间:2025-05-20 22:11:40 访问量: 作者:暂无

编者:罗冉

导语

 

工信部5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

 

《通知》明确,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申报通知

 

申请主体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方式

 

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

 

认定标准

 

申请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申请时间

 

线上填报时间为5月14日至6月5日;地方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5日至6月25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企业还有机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推荐完成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前。

 

申报企业需满足的条件

 

基本条件

 

企业类型: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营业收入: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合规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数据造假等情形。

 

专业化指标

 

成立时间:成立3年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0%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精细化指标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资产负债率: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数字化与绿色化发展: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管理体系认证: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特色化指标

 

市场占有率: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

品牌影响力: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创新能力指标

 

一般性条件(满足三项):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如转让的,需超过1年)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一项)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

 

申请需要准备具体材料

 

线上填报材料

 

申请表: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所属领域等内容

审计报告: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线下报送材料

 

申请书: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

 

佐证材料:

    ——市场占有率说明: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

    ——知识产权证明:填写发明专利数量,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管理体系认证: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

    ——产品认证: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

    ——标准制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

    ——研发机构: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深圳市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佐证材料

    ——配套情况:与行业龙头企业直接配套情况的佐证材料

    ——其他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

 

材料一致性: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材料留存:佐证材料纸质件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妥善留存备查,无需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请负担: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工信部明确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信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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