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分类施策、机制创新、市场导向”为核心,不仅针对性解决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结构性矛盾,更通过明确调节性电源的收益保障机制,构建起“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公平竞争”三位一体的市场生态。《通知》既为煤电、气电等传统调节电源筑牢收益底线,也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新兴业态打开发展空间,更将引导社会资本向电力系统薄弱环节集中,推动我国电力市场从“电量竞争”向“容量保障+电量竞争”的复合型市场转型,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政策背景
我国能源转型已进入深水区,电力系统正经历历史性变革。截至2025年底,全国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8亿千瓦,太阳能与风电合计占比达47.3%,新能源已稳居第一大装机电源类型。但新能源“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的固有属性,使电力系统对调节性电源的依赖度显著提升——在风光出力不足的高峰时段,需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等电源快速补位;在风光大发的平段、谷段,这些调节电源又需“为新能源让路”,呈现“备而不用、用则关键”的运行特征。
然而,现行电力市场机制难以匹配这一转型需求。一方面,单一电量电价机制下,调节性电源“固定成本高、利用小时数低”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地区煤电年利用小时数已降至3000小时以下,仅靠电能量市场收入难以覆盖设备折旧、运维等固定成本,投资积极性受挫;另一方面,市场规则存在“碎片化”问题,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对成本约束不足,气电与新型储能的容量补偿机制在全国范围内缺乏统一标准,导致不同类型电源竞争环境不公,制约了调节资源的优化配置。更严峻的是,随着“十五五”期间新能源年均新增装机将保持2亿千瓦的增速,电力系统顶峰保供压力持续加大,若缺乏有效的容量保障机制,可能引发极端情况下的供电缺口,影响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在此背景下,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成为必然选择。通过建立“容量电价+电量电价”的双重回收机制,让调节性电源的“容量价值”与“电量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既破解了“备而不用”的收益难题,也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可靠的支撑保障,是兼顾安全与转型、效率与公平的制度创新。
政策梗概
1.在分类完善方面,《通知》针对不同调节性电源的功能定位与成本特征,制定差异化政策:一是强化煤电“压舱石”保障,将煤电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有效缓解煤电“量价双降”的经营压力 ;二是规范气电定价机制,鼓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参照煤电模式制定气电容量电价,补齐此前气电补偿标准不统一的短板;三是优化抽水蓄能“新老划段”政策,对2021年633号文件出台后开工的项目实行“一省一价”,既保障合理收益,又要求项目自主参与市场,收益由电站与用户共享,倒逼企业降本增效;四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明确各地可结合煤电容量电价标准、放电时长及顶峰贡献等因素制定补偿规则,为新型储能行业提供清晰的收益预期。
2.在机制保障方面,《通知》同步优化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一是放宽煤电中长期交易价格下限,取消统一的基准价下浮20%限制,由各地根据供需与变动成本合理确定,促进各类机组公平竞争;二是推动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公平入市,鼓励其参与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市场,充分发挥调节功能;三是支持中长期合同签订灵活价格机制,允许与现货价格挂钩,更好反映市场供需变化。
3.在转型方向上,《通知》提出关键创新——各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适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该机制以“可靠容量”为统一标尺,不再区分机组类型,而是根据电源在顶峰时段的实际供电能力给予补偿,既符合成熟电力市场通行做法,也将推动不同技术类型电源公平竞争,引导行业向高效、可靠的方向发展。
发展机遇
1.对于传统发电企业而言,煤电企业迎来“减负增效”的转型契机。容量电价比例的提升将有效覆盖固定成本,缓解利用小时数下降带来的盈利压力,同时价格下限的放宽为其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更大空间。政策将引导煤电企业加大灵活性改造投入,从“电量提供者”向“调节服务者”转型,在辅助服务市场中开辟新的收益来源。气电企业则受益于统一的容量电价机制,投资回报确定性增强,有望加速在负荷中心、新能源富集区域的布局,成为顶峰保供的“灵活尖兵”。
2.对于新兴调节电源领域,新型储能无疑是最大受益主体。国家层面首次明确容量电价机制,解决了此前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收益不稳定的行业痛点。按照煤电容量电价每千瓦165元的基准,结合放电时长系数测算,长时储能项目的容量收益将显著提升,这将极大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热情,推动储能技术向高安全、长寿命、低成本方向迭代,加速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抽水蓄能行业则通过“新老划段”政策实现规范发展,新建项目在容量电价保障的基础上参与市场竞争,既保障了合理收益,又能通过优化调度提升盈利能力,预计“十五五”期间抽水蓄能装机将保持年均1500万千瓦以上的增长速度。
3.从投资视角看,政策的确定性为资本市场提供了清晰的投资标的。调节性电源领域将成为低风险、稳收益的投资热点,尤其是具备长时放电能力的新型储能、区位优势显著的抽水蓄能以及完成灵活性改造的煤电项目,有望获得资本青睐。产业链方面,储能电池、储能系统集成、抽水蓄能设备制造等环节将迎来订单增长,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结语
《通知》的出台,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电力市场从“重电量、轻容量”向“电量与容量并重”的转型迈出关键一步。在政策红利的释放下,电力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投资热潮与业态创新,煤电的转型升级、气电的灵活发展、抽水蓄能的规模扩张、新型储能的技术突破将共同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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