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下调,我国保出口思路变了!
2024-11-29 18:22:22 访问量:

文\罗冉

导语:11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本次出口退税调整或是国内经济转型的一个体现。出口退税本质上是通过补贴海外消费者来提高企业出口商品竞争力。但是随着中国竞争能力的提高,国内可以在保持出口优势的情况下,降低出口退税率,将出口税负转移至海外消费国,而财政压力的缓和也能够用于增加本国居民福利。另外,对出口退税的精细化管理也能够引导国内产业发展方向,推动部分加工贸易行业供给侧改革。


2024年1-9月我国出口总规模约20.8万亿,粗略估算,涉及调整的出口商品金额占我国出口约6.7%,金额1.39万亿。其中,出口“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品7578.3 亿元,占我国出口总值4.1%。此外,本次退税取消涉及我国94%的铝材出口和50%的铜材出口,可以说覆盖范围较广。


出口退税

一种稳外贸的政策工具


出口退税,简单来说,就是将产品在国内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鼓励本国商品出口而采取的一种普遍手段,不同的商品,出口退税率有一定差异,意在对这些产品相关产业产生影响。通常来说,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出口退税率相应会高一些;国家限制性的产品,相应的出口退税率相应会低或者不予退税;一般出口商品,则会制定适度的并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促进作用的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越高,出口企业的成本就越低,出口的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越强,出口的量就越大,出口贸易的净总量就会增加,而且这其中产生的乘数效应可能使得进出口贸易增长曾几何倍数显现。这时,国家的财政税收收入也会同步增长,财政收入增加又会对出口退税提供财力支持,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出口退税还会涉及到税收公平原则问题。如果出口产品含税,那么税负就由进口国的消费者来承担。此时,出口国用出口退税的方式体现以不含税价格商品出口,可以体现税负公平合理。从间接税没有退还,导致税款仍然由进口国承担,没有形成间接税转嫁机制,违背间接税的征收原则。


从国际惯例来看,对出口货物退税,可以显现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公平竞争,有效避免国内国际双重课税。根据WTO相关规则,当一国对出口货物的退税相当于该商品在国内消费时所应征收的税时,对方国家不应该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为避免这种重复征税,国际上统一采取了消费地征税原则,出口退税则体现了这种原则。因此来说,出口退税既符合国际惯例,也不构成贸易补贴。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几经调整后目前出口货物免征消费税,增值税也完全退还(部分规定商品除外)。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我国政府较为倚重的一种稳外贸政策工具,在外贸出口遭遇冲击时,有关部门经常通过调整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加以应对。例如,2018年9月,美国对我国2000亿美元的出口货物加征关税后,我国除了宣布对价值75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加征关税外,还将部分机电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至16%。


此次出口退税调整意在

缓解财政压力,促进部分加工贸易行业供给侧改革


2023年我国出口退税规模为1.7万亿,占当年增值税和财税收入的24.7%和9.5%。除了部分“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商品外,大部分出口商品为零税率。目前国内工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3%,平均出口退税率为7.2%。大规模的退税和地方对出口企业给予的额外补贴,也容易造成行业产能过剩,利润承压。随着我国出口商品全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逐渐取消出口退税并不会损伤中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从细分商品上看,2023年中国有51%的商品占全球出口份额比重超过30%,有16.5%的商品占全球出口份额比重超过50%,有9.1%的商品占全球出口份额比重超过80%。适度降低这些具有强竞争力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并不会降低中国相关商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2021年,我国取消钢材出口退税,虽然在取消出口退税后出口钢材数量一度明显下滑,但是2022年之后中国钢材出口展现出强劲的复苏势头,出口量迅速回升,钢材占全球的出口份额也从2021年的12%上行至2023年的14.5%。出口退税并没有造成钢铁出口的长期竞争力下滑。


出口退税率与企业利润水平直接相关,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税让竞争力弱、对出口退税依赖度高的企业退出市场,提高行业集中度,竞争力强、效率高的企业反而受益,提高盈利能力。


除了出口退税外,地方政府的其他各类补贴也在清理退出。此前公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也明确禁止相关单位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其核心目的也是为了提高企业经营市场化水平。


此次降低光伏、电池等行业的出口退税率或也表明政府意在推动行业出清。受地方政府补贴、出口退税等因素影响,光伏、电池等行业存在不少盈利能力较差的企业。此次除了降低行业出口退税率之外,2024年工信部也发布了《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 年本)》等文件,对相关行业进行治理。


降低或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将出口税负转嫁给国外消费者,有利于缓和当前国内面临的财税压力。伴随着土地财政退坡,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的财政收支压力较大,今年1-9月,税收收入同比下降了5.3%,至13万亿人民币,而去年同期出口退税总额为1.57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4%。


调整出口退税只是一个开端,代表了经济转型的深入和出口竞争能力的提高,在保持出口优势的情况下,降低出口退税率,将出口税负转移至海外消费国,缓和财政压力,增加本国居民福利,统一大市场,推动过剩产能出清。


此前三中在制度公平、放开准入、提高效率、重塑地方政府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此次调整出口退税与三中全会的改革方向一致。


此次调整影响有多大?


一方面,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来看,铝材方面,本次拟取消出口退税的涉铝编码共24个,几乎涵盖了国内主要铝型材、铝板带箔、铝制条杆等铝材产品,但并未涉及高附加值的铝制品等产品。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1-9月铜及铜制品的出口金额为791亿元,铝及铝制品的出口金额为2063亿元,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的出口金额为219亿元。2024年1-9月我国出口总规模约20.8万亿,如按上述数据粗略估算,涉及调整的出口商品金额占我国出口约 6.7%。


今年1月30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陈学森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有色冶炼及加工营收利润率只有3.87%,产能严重过剩的铜加工利润率1.53%、铝加工利润率2.8%,远低于全国制造业5%及规模以上工业5.76%的水平,需要行业广大企业严格自律,控制新增冶炼及加工产能,加快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积极转变企业及行业的经济增长方式。


机构数据显示,铝出口作为下游消费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内铝材出口基本占总消费的15%左右,2023年我国铝及其制品出口918万吨(不包含废铝),其中铝材出口量最大,为528万吨,占比为57%。铜材方面,出口占比较低。机构数据显示,以2022年为例,超过85%的终端消费用在国内,约不足15%的出口中,其中铜终端产品占比约12%,铜材约2%。


市场普遍认为,短期国内铝铜供需格局以及价格压力难免。同时由于海外对我国铝铜依存度较高,我国铜材、铝材占据全球60%、52%的市场份额,而且作为当前航空航天行业、船舶、航母和汽车等复合型铝材和铜材,我国全球占比均在90%以上,可以说,海外价格和加工费上涨成为趋势,显著利好出海企业。长期内外价格趋同有望支撑我国铝铜格局改善,同时加工产能出清预计显著利好我国铝铜加工龙头企业。


另一方面,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其中与成品油以及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出口相关的出口分类主要有矿产品,2014年1-9月出口金额约3370亿元;光伏、电池主要涉及部分“新三样”出口。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品7578.3亿元,占我国出口总值的4.1%。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已累计公告十二批共329家、撤销七批共120家光伏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名单涵盖光伏制造业主要环节60%以上骨干企业。2024年上半年,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和组件价格分别同比下跌40%、48%、36%和15%,均创历史新低,且击穿企业成本线,导致行业整体亏损。


11月20日,工信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引导地方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合理布局光伏制造项目,鼓励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5月8日,工信部发布《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 年本)》(征求意见稿),对新增产能予以规范,要求企业研发费用率不低于3%和产能利用率不低于50%,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加快落后产能出清。


至于成品油,我国交通领域碳排放占全部碳排放量的12%,是第三大排放源,其中道路运输占比超80%。近年来,政府多次指出石油产品出口减少将有助于实现“双碳”目标,尽管二氧化碳密集型钢铁出口继续创下新高。2021年,首次开始削减成品油出口配额。2021年至2024年,我国年均出口配额为3900万吨,低于“十三五”时期的4900万吨。


今年1-11月,我国炼厂已使用4100万吨出口的89%,12月剩余出口配额为450万吨,12月1日退税税率削减将开始生效,预计12月实际成品油出口量将下滑。长期来看,随着政府对石油市场各项政策的调整以及落地,传统炼厂的生存压力将进一步加大。